青年顺利落座,从这里看向大舞台,视野开阔又清晰,一旁的大屏幕也会有舞台实况转播。
距离开场时间还有1分钟,歌迷们都热情地开始倒计时。
“3!”
“2!”
“1!”
整个会场的灯瞬间都熄灭了,一束聚光灯射向舞台中央,某个颀长的身影随着升降舞台出现在众人视野里,他骨节分明的手拿着话筒,另一只手调整了下耳麦的位置。
唐易今天一身浅色衬衫,袖口有圆润的扣子在聚光灯下反射着光,白色长裤衬得整个人修长挺拔。
他深褐色的眼眸扫过全场,而后停留在某个方向,淡淡一笑。
全场的歌迷都随即沸腾了起来,情绪高涨,场馆的顶棚似乎就要被这冲天的热情掀翻了一样。
“玛德,帅死了帅死了,五年!你知道我这五年是怎么过的吗?!”
“啊啊啊,如果不是名草有主,我我我……”
“你冷静一点啊!没有主,也不可能是你的!”
“我不管我不管!啊啊啊!唐易帅炸裂了!头发后面还束了个小揪揪,这个造型也太配他了吧,给我焊死焊死!”
许向阳的耳边尽是歌迷们疯狂的呐喊声。
他坐在喧闹的人群中间,遥遥望向舞台,与那个男人无声对视。
那个熟悉的发型,仿佛将青年一下子就拉回了过去。
一首首无比熟悉的歌,他曾经在辗转难眠的深夜,听了一遍又一遍。
那时候心情苦涩压抑,现在却是轻松惬意的。
许向阳弯着嘴角,眉目笑得熠熠,听得认真又陶醉。
二个多小时的演唱会,在歌迷们尽情的合唱声中,接近尾声。
像是乐队惯例一样,歌迷们恋恋不舍,大声喊了起来。
“enre!enre!”
唐易也没有下场,他转头对着工作人员说了些什么,随后有人送上来一把吉他跟两个高脚椅。
唐易拿着吉他走到舞台前方,随意坐上高脚椅,随后拨了拨吉他的弦,流畅清澈的音色在整个场馆里回荡。
他说:“三年前,我选择转型演员。当时有很多声音都不理解,我没有做出过回应。事实是……我写不出新歌了。”
唐易低沉的声音通过话筒,惊起全场的哗然与惊呼。
“在我出道之前,我遇见了一个人。他陪着我经历了很多事情,在我被私生子身份困扰的时候,是他告诉我,不用在意那些,他会永远站在我这边。”
“那时候他就像个小太阳一样围绕在我身边。只是后来,我弄丢了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