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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觉有八征(第1页)

东宫有一位善于饲养马匹的老牧丁。

他顶着一头花白的发,宫里面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人,都不知道他今年多大年纪。老牧丁早年间是为赵柳饲养御马的,只因太老,便从太极宫里退下来,到东宫帮忙。

老牧丁已经得到消息,冯筠被太子殿下安排到马厩干杂活。他听说了最近的一些事情。丰州大旱,刺史王振贪污赈灾钱粮,被人告到了御前。这个王振和王纯是本家,两人同为崔相公的门生,太子因为这件事情发了好大的脾气。

他猜测冯筠是在这个节骨眼惹了太子,才会被打发到这里。

老牧丁考虑到太子心软,顶多让冯筠呆三天,就会叫人回去。他不敢怠慢,特意到门口来迎接。两人互相寒暄几句,一起走进马厩中。

冯筠听牧丁介绍马厩的情况,他听得仔细,可惜一窍不通。如同大学时听导师讲解线性代数,稍微走神。那老师就已写了满黑板,只留他满脸懵逼,露出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。

他再抬头一看,每间马房外都悬挂着相对应马匹的名字。这些名儿不常见,都是些他既不会念也不会写的字。譬如什么“騢、騧、騕”,乍眼一看像是糊成一团的二维码。冯老师顿觉自己的教师尊严扫地,像个小学生似地悄声问老牧丁它们怎么读。

他正学习,突然听到一阵长长的嘶鸣。不同于他平日里听到的马匹叫声,似含着怒意,没有丝毫被人娇养出的温驯,粗粝如茫茫天山下来去自如的风。

这一声刚歇,另一声便起,如同挑衅般回应着。

他问老牧丁:“这是什么马闹出来的动静?”

老牧丁向他解释:“一匹是金城监牧养出来的青海骢,被当地人称为‘飒露’,译成咱们汉话也就是勇健的意思。

“另一匹就是殿下的狮子骢,大宛进贡的名驹,之前养在青海骢隔壁。这两匹马性子都烈,谁也不服谁。尤其是狮子骢,不止一次踹翻栅栏,要过去分个高下。后来殿下担心它们争出什么好歹,就分开养。虽然两匹马离得远了,但每天都会呛上两句。”

冯筠心里一阵好笑,果然是物似主人形。东宫养出来的鸟也好马也好,都有一股子刁横气,就连赵高兴亦学会凶着脸叫唤。他甚至想,明年夏天,这里的蚊子说不准会将人身上嘬出个铜钱大小的包。

老牧丁翻出一本很久也不曾用过的饲马手册:“中郎将,你就帮我喂喂马吧。”

“好。”冯筠拿过手册,跟老牧丁来到存放饲料的地方。按照上面写有喂养马匹的事项,将不同的饲料按照比例混合好。

两个人把准备好的饲料分别用木桶装好,用小车推着,添到各间马房里的食槽中。东宫的马厩大,许久之后,冯筠才推着小车,和老牧丁来到最后一间马房前。

这间马房是特殊的,里面并没有动物生活过的痕迹。三面白墙干干净净,只有一尊骏马石雕被摆在正中央的位置。它样子作瞌睡状,头颈微向下垂。神情惬意,亦是充满憨态。

老牧丁向它面前的食槽内放了一小把紫花苜蓿。

冯筠不解其意:“这是做什么?”

老牧丁注视着石雕,一对因年岁而浑黄的眼睛显出温柔的神采,蔼声道:“中郎将有所不知,这尊石像叫‘阿盹’,打盹的盹。从前是陛下的坐骑,因为平时特别爱睡觉偷懒,陛下就给它起了这么个名字。十二年前,陛下第二次北征瀚海,想挑选几匹战马。本来陛下选的是鹁鹆青,但得知皇后殿下也喜欢鹁鹆青,又重新挑了阿盹。

“阿盹是匹好马,可它总是不爱动。它走时,我还跟它念叨,在家里懒一点就懒一点吧,到外头跟着陛下去打仗,可得拿出气势。”

老牧丁说着,又将目光转向冯筠,语气半笑半叹:“中郎将,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也好,动物也好,都是有灵性的。”

冯筠心头一震,他与老牧丁四目相对,对方和善而安静的目光似洞悉了一切,令他几乎以为自己穿越者的身份被发现了。

不过老牧丁只是瞧了他一眼,又道,“我觉得阿盹是听懂我的话了。那一年我在长安听说,陛下有匹神骏异常的战马,枣红色的。陛下在库苏泊一带误入敌军埋伏,同大军失散。阿盹就带着陛下疾驰四天四夜,期间未曾停歇,从荒草野奔至我军大营力竭而死。

“当时战事吃紧,陛下先将阿盹葬在大营附近。待班师后,陛下又遣人寻找,想将阿盹带回家。然而五次均无所获。”

千里骏骨空收。

冯筠听到这里已经明白,赵柳没有找到阿盹的遗骨,才会做这尊石雕。他还有个问题想不透,问:“阿盹是御马,为什么石雕会被放在东宫?”

老牧丁微笑:“阿盹一直是我喂的,它喜欢紫花苜蓿。”

冯筠也抓了一小把紫花苜蓿,放在阿盹身前的食槽中。他能够理解老牧丁十二年陪伴石雕的心情,也愿意相信众生万物皆有灵性,哪怕这个世界只是被虚构出的故事。

冯筠心里忽然产生了一种神奇的感觉,从前看小说,“青山”只是印在白纸上的两个文字,一伸手,摸到的是平滑的纸页。他现在进入书中的世界,单调的文字便成了连绵起伏的青黛色,高耸入云。一伸手,风会溢满指间。

他忽然明白,自己在成为冯三郎的一刹那,就已经不再是无意闯入的看客。他是书中的角色,也是行走世间的人。

冯筠侧目看了一眼天空,天空上有一轮太阳。他想,“光”这个字写在纸上,只有六画。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六画,令他感受到了秋日的温暖。又如“赵素衣”,它们从成千上万的汉字中被挑选出来,组成了一个人的骨与血。

冯筠心中感谢“我吃大甜瓜”太太,真是月老下凡,妙笔生花。

然而,赵素衣没有冯筠这般想得开的好心情,思绪乱了一下午。他处理完公事,记起自己欠稿两个月的事情,打算赶赶进度。

赵素衣铺好纸张,落笔却是行行潦草,尤其是“冯”这个字,横竖都露着怯,形神具散。

这种情况只在他初学习字时出现过。赵素衣小时候写字是不好看的,歪歪扭扭,仿佛一团拧巴着的毛毛虫。他怕旁人笑话,对写字一事极为抗拒。

赵璎不惯着赵素衣,每当赵素衣想躲,都会半强迫地抓着他的手腕,一笔一笔地慢慢写。以至于这许多年过去,赵素衣都没忘记,赵璎曾经说:觉有八征,最忌得失生死。字有八病,最忌无力无筋。

赵素衣低头撂下了笔,他意识到此时的自己写出来的字是病的。而病的原因,莫过于他这个人患得患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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