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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第1页)

“不是我看得准,是因为食物最是诚实,什么东西吃起来什么反应,断然做不得假。”唐蒙谦逊地摆了摆手。

橙水突然开口道:“我再问你一次,你为什么今日会来任氏坞堡?”

唐蒙没想到,他还惦记这件事呢。好在他刚才在仓库里闲着,已经打磨好了托辞,遂从容答道:“任氏在南越地位超然。我此来任氏坞,是想了解一下他们家关于称帝的立场。”

他说得很直白,本以为橙水会趁机阴阳怪气一下。没想到对方只是略一点头,又问道:“那你为什么会对任延寿之死有兴趣?”

唐蒙苦笑:“我来蕉洲之前,连任延寿是谁都不知道,能有什么兴趣?我只是恰好闻到大鼎里的肉香,想来探讨一下炖肉的秘方罢了。”那个老庄丁也主动证实,说这个人之前甚至不知祭主是三年前死的——看来那几枚半两钱,还是起了点作用。

橙水对此没起疑心。汉使为了一条嘉鱼就敢跳江,干出这种事也不奇怪。他打量了唐蒙一番,把地上的木牍捡起来,从腰间摸出笔来,改动几下,依旧递过来:“你签了字,就可以走了。”

唐蒙一看,这份供述书的内容改动了几处关键:“擅闯”改为“误闯”、“私窥”改为“偶遇”,“乔装易服”改成了“避暑更衣”,这样一来,就消除了任何主观上的恶意,只是纯粹的一场误会罢了。

这算是委婉表示感谢?

唐蒙欣然提笔在上面签了名字,橙水面无表情地拿回去:“这不代表你可以在番禺城肆意妄为,我会一直盯着你。”唐蒙好奇道:“你接下来会怎么做?追查那个齐厨子吗?”橙水脸色更冷:“此乃南越国之事,便与汉使无关了。”

黄同嘴唇一动,正要说什么,橙水又抢先一步道:“延寿是我的至交好友。不管别人良心如何,反正我一定彻查到底!”

他说得皮里阳秋,黄同脸色一阵难堪,可终究没再说什么,一跺脚,转身带唐蒙离开了粮仓。

在返回番禺城的路上,黄同全程保持着沉默,伏在马背上如同一尊没表情的石像,身体前弓,似有重重沉郁之气压在头顶。趁着他郁闷不语的机会,唐蒙趁机梳理了一下在蕉洲的收获。

甘叶和任延寿,是赵佗生前最后见到的两个人。在他去世之后不久,一个畏罪投水自杀,一个意外被蛇咬死,这本身就是一桩不寻常的巧合。今天又得以确认,任延寿是被人投毒而死,看来三年前赵佗之死,越发扑朔迷离。

唐蒙实在没料到,这件事越牵扯越复杂,真如同白云山上缠绕山岩的藤蔓似的,看似细长,往下越捋越粗,越捋越盘根错节。好在橙水并没觉察到自己的真实目的,反而主动去查任延寿之死,倒是省了很多麻烦。

想到这里,唐蒙抬头看向黄同的背影,忽然对他和橙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兴趣。

橙水一对上黄同,总是夹枪带棍,不假辞色,而且每次总能准确地戳中某个痛点,令他哑口无言。这种关系,可不是一般仇人能做到的。而且刚才看他们听到任延寿死因的各自反应,更是有趣,很值得玩味。

眼看快要回到番禺城中,唐蒙摸了摸肚子忽道:“我折腾了一天,啥也没吃上。黄左将,咱们先去寻个吃饭的地方可好?”

黄同闷声说汉使今日烦扰不少,还是尽快回驿馆歇息为好。唐蒙笑道:“今日能顺利回来,黄左将当记首功,不如我顺便请你去喝一顿酒。长安有句俗语,叫做一醉解千愁,没有什么事是几杯酒化解不开。如果有,那就再加一顿夜宵。”

黄同依旧摇头,唐蒙道:“我昨天去过一家卖梅香酌的酒肆,酒味甘而不冲,味道极美。我跟你说,那酒味辛辣醇厚,一杯下去,从舌头尖一直挂到喉咙眼儿,别提多爽快了。”黄同听他说得神采飞扬,怔了怔:“莫非是梅娘开的那一家?”唐蒙一拍手:“正是。今日我观礼诀祭,原也该喝些清酒,去去晦气,如何?”

黄同心情此时非常郁闷,而一个郁闷之人,贪杯乃是最本能的欲望。唐蒙接连不断地抛出理由,一点点撬动对方心中的块垒。果然,黄同到底还是“勉强”答应下来:“番禺城有夜禁,就以三杯为限。”

他们进城赶到酒肆门口,梅耶正忙着上门板,一看到唐蒙复来,脸色骤变。唐蒙翻身下马,满面笑容:“放心好了,我这次纯粹是来喝梅香酌。”

他重重咬住三个字,梅耶哪里敢违抗,只好乖乖卸下半扇门板,让两人进来,亲自去后胪烫酒,还端来一碟盐渍乌榄,权做下酒小菜。黄同拿起酒壶来,二话没说,先咕咚咕咚倒满一杯,一饮而尽。

酒是一种奇妙的东西,它自粮而生,因曲而化,变成一种物性截然不同的液体。人喝酒的过程,就像把一枚鸡子泡入醋中,看似坚硬顽固的外壳,很快就会被软化。酒过三巡,黄同神情缓缓松弛下来,双眼有些涣散。唐蒙见时机已到,不经意问道:“你们三个人,感情可真是不错啊。”

黄同一阵苦笑:“我和橙水那厮都吵成什么样了,你哪里看出感情不错?”唐蒙给他又斟满一杯:“你自己可能都没觉察到。适才一提到任延寿的死因,你们俩态度可真默契,一唱一和,配合无间,连震惊和起急的点都一样,好似两个乐工敲同一套编钟似的。”

一声长长的叹息,从黄同喉咙里发出来。他重重把酒杯搁下,砸得案子一震,吓得柜台后的梅耶一哆嗦。

“橙水呐,他原来可不是这样……”黄同痛惜地感慨了一句。唐蒙知道,这老蚌已经张开一角了,急忙垫了一句:“那是怎么样的?”

黄同道:“我和橙水、延寿仨人,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玩伴。橙水鬼主意最多,延寿体格最好,而我最擅长找好吃的。我们在番禺附近一同捅蜂窝,一起下河摸鱼,一起挖蛇洞捉青蛙,向来是橙水拟定方略,延寿去执行,弄回食材来我烹熟,是番禺城里最能折腾的三人组。长到十来岁时,我们偷偷跑到白云山里面,结拜为异姓兄弟,我老大,橙水行二,延寿年级最小。”

黄同讲到这里,语气郁郁起来:“可等到我们成年之后,秦、土两派的冲突越发激烈。我家是秦人军官出身,和橙氏是天然敌对。我俩都要为家族效命,身不由己。橙水那个人呐,又特别轴,脑子一根筋,对我态度越来越偏激,关系也越来越僵。”

“那么你们和任延寿的关系呢?”

“任氏常年只在蕉洲闭门经营,不担任任何官职。他家既不算秦人,也不算土人。所以任延寿跟我们两个都很好,也一直想弥补我们之间的关系。但……始终没办法。哎,到了十六年前,情况更糟了。”

唐蒙对这个年份很敏锐。十六年前,那不正是南越驱逐汉商,颁布转运策的时间么?黄同晃了晃酒壶,突然笑了:“嗯,这酒里有枣味,嘿嘿,又是壶枣。”

看来梅耶的酒是什么来历,黄同知道得很清楚,只是不说破罢了。唐蒙很好奇,为何他说“又是壶枣”?

黄同大概是真喝得有点上头了,唐蒙稍一撩拨,他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:“十六年前,南越王忽然召见我父亲,交给他一项机密任务,让他带人潜回中原,前往恒山郡真定县。”

“赵佗的老家。”唐蒙双目一闪。

“对,反正都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了,也没什么不能讲……”黄同醉醺醺道,“武王交给我父亲的任务是,设法从那边弄一批壶枣树回来,而且指名,一定要真定当地的、已生根成株的树苗,一定要秘密运回,不要惊动大汉朝廷。”

唐蒙眉头一皱,这个命令够古怪的。赵佗派这些精锐深入中原,不为舆图军情,不为农铁技艺,居然只是为了几株壶枣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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